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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出台標簽法 或影響中國家具出口
專欄:行業動態
發布日期:2011-05-20
閱讀量:3655
作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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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2011-05-20     閱讀:416 次
  家具業有可能是繼中藥後,又一個在歐盟市場受挫的行業。2011年3月3日生效的歐盟《原產國標簽法》已對中國家具出口企業產生了影響。
  據知情人士透露,《原產國標簽法》類似去年美國出台的《雷斯法案》,旨在確保買家清楚地知道在歐洲銷售的進口商品原材料產地。該法要求,進口到歐盟市場的木製品必須獲得FSC“身份證”,即證明生產企業采購的木材產自合法開發的森林。
  據記者了解,由於一些中國企業從俄羅斯、馬來西亞、印度尼西亞、所羅門群島及巴布亞新幾內亞等國進口原木和木材產品,其中不少供應國都存在非法采伐問題,因此歐洲原木“身份證”要求可能會使一些家具企業與訂單失之交臂。
  一些經營家具出口的業內人士表示,中國出口歐盟的家具數量占中國全球家具出口量的1/3以上,這一規定的出台將使30%左右的家具出口企業難以進入歐盟市場。也就是說,沒有“身份證”的木材生產的家具將不能出口到歐盟。
  據介紹,使用“非法原木”的情況集中在中小企業身上,他們會遭受比較嚴重的影響。一位不願具名的企業負責人無奈地說,“我們隻能放棄歐盟市場,轉銷東亞等地了。”這位負責人還對記者表示,作為中小企業,其隻能靠低廉的價格來吸引客戶眼球,若改為采購歐美國家的所謂有“身份證”的原木,就是失去了競爭優勢,在市場難以立足。
  “退一步說,即便采購了歐美國家的原木,企業也承受不起驗證的費用。認證一次費用要3萬至5萬元,之後每年都要認證一次。”該負責人如是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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